招了小媽進家門。” “自那以後,我媽管家裡,我們小媽管公司,我爸這才有時間專心做他的研究。” 鮮有人知道的是,張和平與唐欣在1978年離過婚。 事後,雖然唐欣與張和平的另一個身份“張平安”辦了結婚證,卻始終是個隱患。 直到93年,唐欣滿50歲那天,張和平將港督府為他重新辦理的一夫二妻結婚證交給唐欣,他們家庭內部的財產糾紛隱患,以及外部的重婚風險,才化解乾淨。 隻是張和平、唐欣、陳淑婷之間的婚姻關係變動,一直沒跟兒女們說過,他們一直以為自己的爸媽、小媽,跟唐家、何家、包家那些姨太太一樣,都是時代的產物。 “如果港島回歸,要求執行一夫一妻制,你們爸媽、小媽會怎麼做?”謝甲再次提出犀利問題。 邊上的謝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