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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章
中年婦女手裡忙活着,頭都沒擡,但還是回答了林蘭英的問題:“今天加上你這一碗,剛好就五十碗了。”
林蘭英在心裡默算了一下,覺得這生意能做:“那這一天,就是十元。”
在村裡種地再每個月去鎮上賣點雞蛋蔬菜,早出晚歸拼死拼活,上個月才賺了六塊六分錢,可要在縣城賣抄手,一天就能賺到十塊,林蘭英也想支個攤子來賣了。
中年婦女發覺了林蘭英的心思,將抄手下入滾沸的水裡,上下打量她:“妹子,我這是鮮肉抄手,想喫的人多,但能舍得掏出兩毛錢來喫的人少。”
“我今天是賣了五十碗不假,但今天是縣城趕集的日子,人比較多,而且今天四面八方送孩子到縣城讀書的家長多,所以才賣了五十碗,昨天我吆喝了一天,就隻賣了八碗。”
林蘭英一聽,就算一天隻賣八碗,那一天的收入也有一塊六,拋開成本,毛利潤也有八毛左右吧,那一個月就得有二十來塊,一年收入就得有二百來塊。
瞬間,她眼睛都亮了,這不比下地幹活強?
比她種地賣雞蛋的收入翻了將近一倍。
“煮好了妹子。”
林蘭英接過這碗抄手,咬了一口下去肉鮮嫩彈牙,味道很不錯:“大姐,你這味道很不錯,面皮勁道,裡面包的肉也嫩,難怪今天能賣五十碗。”
“做餐食的,味道要不好喫,那還做什麼呀,沒得人喫,做一兩天就垮了。”
中年婦女笑着把台子上擦幹淨。
門衛先喫完就進門衛室繼續睡覺了,林蘭英倒是一直再跟賣抄手的中年婦女說話嘮嗑。
嘮着嘮着,沒想到兩人的女兒都在縣一中上高中,而且還是同一個年級,這下兩人倒是一見如故了,賣抄手的中年婦女叫張寶梅,比林蘭英大幾歲。
“妹子,你的意思是,你也想在鎮上支一個賣喫的攤子?”
張寶梅聽完林蘭英的話問出口。
林蘭英點頭:“嗯,搞餐食買賣,比我下地幹活賺的多。”
從重生回來,她太忙了,以至於現在才想起來可以做買賣賺錢,比撅着屁股低頭在地裡幹活強的多。
就算是要賺大錢幹别的,那也得要有本錢才行,更何況這個年代隻能先幹幹小本買賣,大宗的買賣還沒放開到個人頭上。
“也是。”
張寶梅點了點頭:“農村種地把女兒送到縣城來上高中,的確是很不容易。”
想着,張寶梅又給她多下了幾個抄手,林蘭英連忙阻止:“張大姐,你别再下抄手了,我......”
林蘭英實在是不好意思說她兜兒裡隻剩下一毛多了,張寶梅看出了林蘭英的窘迫:“不收錢,免費的,我送你喫。”
“對了,你今晚上住在哪兒啊?”
張寶梅隨口一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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