家的孩子也有考上大學的,沒考上的去商場幫忙幹活。 不想幹就自己出去找工作,喫家裡的,住家裡的,每個月交夥食費。 李媛和秦江現在是妥妥的閒散人員,雖然他們都沒有退休金,但孩子們平日裡給的錢不少。 秦木撿的那個女兒養大後,她的親生父母找了過來,揚言將女兒帶回去,要是秦家不舍得,給錢補償。 秦木不客氣地告訴他們:“給錢是不可能給錢的,你們想要帶回去就帶回去,我們不會舍不得。 養了這麼多年,費了不少人力物力和财力。既然你們想念孩子,舍不得她繼續待在我們家,就把人帶回去。 我也不跟你們計較得失,就當是我們欠了這孩子的。” 孩子的父母傻眼了,他們的本意不是來要孩子,是來要錢。沒想到人家不給錢,隻給孩子。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