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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8章
按律,革除功勞已是最大的懲罰了。
“呂大人,按照律法,是罰款二十兩銀子,下官罰了他五十兩,再多的話,那下官就不好做主了。”
“你!
——”
“大人若覺得下官所判有誤,那下官願意讓出這把椅子,由大人您來審判。
隻是,審判上必須有大人您的署名。”
最後‘署名’二字可要了命了。
跨着一個省,跑這兒來審案,是朝中大忌,也是違法。
敢這麼玩的,朝中除了王爺和一品大員之外,誰都沒這個膽量。
呂明堂區區四品知府,他哪有這個膽色。
萬一將來查問起來,他可就是欺君大罪啊,要砍頭的。
一股股悶氣都寫在呂明堂的臉上。
“呵呵,胡大人,你真是博聞強記啊,這麼個小律條,你都成竹在胸。”
“大人過獎了,下官無才無德,隻能靠看書來完善自己,要是哪天不按律法做事,怕是烏紗不保,性命也難保啊。”
這話,更像是給呂明堂提醒的。
“大人,若您沒有異議的話,那下官是不是可以放了方明了?”
“哼,你是縣太爺,你定。”
“多謝大人信任。”
胡縣令重新坐下,微笑着再拍驚堂木:“來啊,將方明這個刁民給本縣轟走!”
王捕頭親自送方明出去,到了縣衙外,方明如釋重負。
他很明白,縣太爺幫自己的忙,一是陳家那些古玩字畫,二是這個縣除了他之外,沒人敢去招惹老虎。
王捕頭拍着方明的肩膀:“兄弟,功勞抹除了,可惜你了。”
“王哥,我不是個貪名的人,我這輩子也不想登堂入廟,隻想做個普通的獵戶,不過我能平安無事,還是要謝謝你胡大人。”
“見外了,兄弟,如果不是你,我哪兒有本事掙到兩千兩銀子啊,我基本就沒出過力嘛。”
方明回到了家中,李忠高興的很,去跟别的獵戶買了野山雞來喫火鍋。
事情不會就這樣了解的,呂明堂是個知府,連個小民百姓都弄不死,面子上過不去。
但他又不敢直接插手本縣的事務,怕落人口實。
所以,這家夥會來陰的。
“李叔,為了安全起見,我想求衙門的人,讓王捕頭派人保護嬸子和我妹妹。”
“衙門的人保護咱們?行不通吧,咱們就是小民百姓啊。”
“你放心,一定行得通,王捕頭跟我關系很鐵。”
之後,方明找到王捕頭,老王很痛快,一口答應下來,說可以用監視他的理由讓呂明堂無話可說。
然而,兩天後的晚上,呂明堂開始作怪了。
方明正在房中睡覺,忽然聽見外面有異動,好像是有人在撬鎖。
他一下坐起來,看了看正在安睡的妹妹,拿上弓箭就出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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