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臉被誤傷之後,兩個司馬龜南一開始隻願意賠最基本的醫藥費。
但踏馬作者受傷的地方是鼻子跟眼睛中間!
要不是運氣好直接就毀容了。
我踏馬當時就一臉問號:
你們兩個打架,我去拉架,差點給我整毀容,然後你們隻願意賠給我最基本的醫藥費???
我踏馬傷的可是臉!
這兩天本來是找導員處理這事,結果導員的態度大家也都知道,主打一個和稀泥。
然後我一氣之下就直接找晶哥了(大家還是要敢於維護自己合法權益,畢竟按鬧分配)
後續處理結果就是,兩個雜種龜南滾出宿舍,學校記過,然後他們家長來賠錢。
龜南是真踏馬批的該死!
操!
《這個崇禎太過極端》已經把桂南給正義制裁了正在手打中,請稍等片刻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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